- 发布时间:2023-03-31 阅读次数:386
- 3月23日,深圳湾海关查获一宗跨境货车车厢底部夹藏电子产品入境案,查获电容笔、固态硬盘、CPU等电子产品3664件。目前,该案件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。
当天凌晨,该辆申报空载的车辆从深圳湾口岸入境,海关实施机检查验时发现异常,随后开展人工查验,在该车车厢中段底部发现夹藏货物一批。该批货物均由黑胶密封包装,均粘有磁铁,用于将货物吸附在汽车厢体底部。经清点,共查获电容笔2105支、CPU268个、内存条91条、固态硬盘1200个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,以藏匿、伪装、瞒报、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,运输、携带、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、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、物品进出境的,均为走私行为,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。